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嘉祥县兆玉浆纱厂织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xmsp2009@126.com
通讯地址:嘉祥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织轴生产项目 |
嘉祥县兆玉浆纱厂 |
嘉祥县老僧堂镇魏庄村东50米 |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老僧堂镇魏庄村东50米,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开绞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必须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台3t/h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必须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修改单、《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生产全部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加设减震基础和隔声装置,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