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丰硕置业有限公司嘉祥桂雨江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xmsp2009@126.com
通讯地址:嘉祥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嘉祥桂雨江南建设项目 |
济宁丰硕置业有限公司 |
嘉祥县运祥路以南,机场路东 |
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运祥路以南,机场路东,拟投资36400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规划总占地面积4650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745.16平方米。 |
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离围墙,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车辆扬尘,对材料运输车和垃圾清运车等按规定进行遮盖;做好停车场进出车辆的管理,进出车辆汽车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居民生活用气采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经净化装置净化后高空排放;采用密闭式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当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出去,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要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商业及公建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东公用集团嘉祥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入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施工期要选用低噪音建筑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降低设备声级和人为噪声,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标准;营运期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用高效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严禁商业使用高音喇叭等设施,确保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做好固废处理。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建筑垃圾由建设方统一外运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 |